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违法分包或者无资质施工的情况造成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还是围绕工程价款的计价和支付。
围绕工程价款的计价和支付,合同无效有哪些影响呢?这里我们简要的分析一下。
首先,合同无效的法律意义就是要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无法恢复或者返还的,需要折价补偿。具体到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就是需要对交付使用或者验收合格的工程支付折价补偿款,但是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不能够请求折价补偿。
其次,这种无效并不意味着他的价款支付约定无效,包括计价方式,总价款以及付款方式等的约定,这些约定仍然是有效的,在工程验收合格或者已经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发包人需要支付按工程价款约定而且补偿给承包方。
第三。涉及到审计的问题,双方明确有约定审计的时间和期限的,那么按照约定来,没有明确约定的 时间和期限,经过当事人的催告, 发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送交审计部门审计的,承包人主张按照双方签章确认的送审价款结算工程价款,法院应当支持的。
事实上,具体到个案,在已经接收工程并使用的情况下,无论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无效,均需支付相应的价格。至于支付的方式和期限,这个就看双方的约定。 涉及到的审计问题承包方应当进行催告,并提供结算的依据。如果没有进行催告,对方以未经审计进行抗辩,那么还是有可能,还是要经过那么一个催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