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跟劳动者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同时签订签订离职协议,并要求劳动者将日期留空,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就要具体处理,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不少于两年,这是法定的期限,少于这个期限就属于违法的行为。
至于签合同时同时签离职协议,这个签字的话当然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但这个只是表面证据,也就是这个协议虽然真实存在,但不具有合法性。
具体到实际争议时,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发生争议时,双方都会有一定的交涉和沟通的痕迹和证据,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这种先签订离职协议的行为本身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在被迫签订这种协议时要保留一定的证据,要有一个证据意识。同时应当尽早积极的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违法行为。
劳务派遣并不是劳动法的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