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产。
为便于分析,我们假定房产为男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为男方一人名下。婚后自愿加女方的名字于房产证上。上述房产如果离婚会怎么分割?
一是有关房产证加名产生的法律结果。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解释,婚前财产不因婚姻而改变其单独所有的属性。因此,该婚前房产在未加名前仍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产证加名,则是男方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女方的行为,女方因此取得该房产的部分财产权益,至于份额多少依双方协议或登记份额,若没有协议或未明确份额则为共同共有,原则上是男女各半。
二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并不是均分的。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有这么几个重要的原则,一是尊重共同意愿;二是平等分割;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四是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五是根据生产生活实际和财产来源情况处理。
三是法院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一般要进行平衡处理。对房产的分割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据房产来源和贡献大小进行区分。一般来说男方婚前购房,对房产的取得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分割时可能会占较大的份额,通常是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以上份额,法院一般也会将房产判决给男方,但男方需补偿对方相应房产份额的市场价值的部分给女方。
但现实生活中千差万别,有出售婚前财产用于婚后购房,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加名,有婚前一方购房,婚前加名等等不一而足,具体案情也需要具体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