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子是可以拿回的。属于你的房子你有处置权,用来做什么,给谁住都是你可以决定的事,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房产属于谁?这是权利的基础,离婚通常是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协议离婚通常对于财产归属是有安排的,双方也都同意,你们只要按协议执行即可。如果是判决离婚,对房产的归属法院已经进行过划分和判决,可以根据相关判决办理过户,确认房屋权属。在有的情况下,房产不便分割可能双方各占一部分,各自使用自己的部分;也可能补偿对方相应部分房款后一方取得房屋全部产权。
二是房屋怎么使用?房屋使用属于是房主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如果你们离婚时协议或判决对房屋的使用有安排应按协议履行,如果没有安排,给予对方一个合理的腾退期后即可要求对方搬离。
三是对方不履行协议或不配合怎么办?如果有协议或判决,至一定期限后对方应当搬离而未搬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或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