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合同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都会约定有定金,少则一两万元,多则十数万元不等,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一般是买方向卖方交纳定金。
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定金和其他保证金也不同,定金与违约金也不同。定金的特殊性在于它适用“定金罚则”,即当定金约定担保的履约条件成就时,双方按时履约,通常定金会冲抵价相应的价款,但因一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履约而产生违约,如果是买方,则定金不予以退还,如果是卖方则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如果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不适用定金罚则,卖方应退还定金。
购房过程中,也经常有因定金而发生争议的,如果主张定金,一般就不再支持违约金的主张,同理,适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时一般也不能再主张定金罚则,但如果损失明显超过定金的数额,也可以在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主张相应的赔偿。